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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口县邵阳县通报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

来源:红网 作者:彭双林 2016-05-24 08:53

 

邵阳新闻网讯 据三湘风纪网消息,近日,洞口县纪委对3起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和“四风”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。

1.桐山乡太平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迪练被立案查处。李迪练于2010年以其子名义领取金银花补助8800元,2013年重复多报销1364元;2010年收到金银花种苗款4500元和2011年收到农网改造集资款、搭伙费35360元不及时入账,用于垫付村里其他开支,2008-2012年虚报工程项目套取资金59468元,用于村扶贫资金项目业务联系开支。2016年4月18日,桐山乡党委给予李迪练严重警告处分。

2.桐山乡医院院长谢嗣洪被立案查处。谢嗣洪伙同会计李玲,于2013年11月30日,以采购办公用品名义虚报自购手机款,谢嗣洪购买一台三星手机计币3380元,李玲购买华为手机一台计币2600元。自2013年以来,谢将原由私人承担的三笔开支放到单位财务报销,共计22633元,以他人名义领取公卫经费4670元。2016年4月13日,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对谢嗣洪、李玲予以党纪立案。

3.醪田镇杨花村原党支部书记尹爱国被立案查处。尹爱国父亲100岁生日前,经尹爱国等8兄妹商议,确定2015年12月25日为他们父亲举办100岁寿宴,(实际日期农历2016年6月13日)。当天寿宴准备了24桌,实际摆酒29桌,寿宴共收礼金32254元。尹爱国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2016年4月13日,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对其立案调查。醪田镇政府参加宴席的驻村干部及其他部门干部被县纪委诫勉谈话。

 

日前,邵阳县纪委通报了7起查处的“雁过拔毛”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。
  
  九公桥镇长冲村秘书伍小星职务侵占案。伍小星在担任九公桥镇长冲村秘书兼出纳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采取少记村部门面租金收入、重复报帐和虚假票据套现等手段,侵吞村集体财产12000元,并将该款用于个人生活及旅游开支。县纪委决定,给予伍小星开除党籍处分。
  
  原黄塘乡合星村党支部书记夏德桂贪污扶贫款案。2009年至2013年,县扶贫办拨给合星村硬化道路等扶贫资金时,夏德桂利用担任黄塘乡合星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,采取虚列开支手段,非法占有扶贫资金8600元。原黄塘乡党委决定,给予夏德桂留党察看二年处分。
  
  原黄塘乡牛牯坪村原妇联主任、计生专干唐银玲侵占退耕还林款、生态公益林补助款案。2012年至2014年,唐银玲利用担任黄塘乡牛牯坪村妇联主任、计生专干及出纳的职务便利,侵占村退耕还林款2003元,侵占村生态公益林补助款6192元。原黄塘乡党委决定,给予唐银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  
  原黄塘乡夏四村党支部书记夏小二侵占公款、违规使用扶贫款案。夏小二自2011年担任黄塘乡夏四村党支部书记以来,利用职务便利,2013年在乡经管站报账时,多报开支2400元,并将其据为己有;2011年至2014年,夏小二在将102200元扶贫开发户资金用于抵交村民医疗保险、发放农户种植双季稻和烤烟补贴问题上负有领导责任。原黄塘乡党委决定,给予夏小二撤销夏四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。
  
  白仓镇胜利村原党支部书记毛林林职务侵占案。2011年至2014年,毛林林利用担任白仓镇胜利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,在建设苦枳山机耕道项目中侵占资金3475元,以重复报帐的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2542元,并从县财政拨付给胜利村村干部工资款中多占有2882元,合计侵占8899元。白仓镇党委决定,给予毛林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  
  小溪市乡山伏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罗武祥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案。2002年至2009年,罗武祥担任小溪市乡山伏村支部书记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采取多上报自家责任田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,从2006年起罗武祥一共虚报冒领国家粮食补贴款6557.35元。小溪市乡党委决定,给予罗武祥撤销山伏村原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。
  
  黄亭市镇道光村党支部书记易刚赞职务侵占、违反廉政履职相关规定案。易刚赞在担任黄亭市镇道光村党支部书记期间,采取重复报账、虚列开支、多记支出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6440元,并利用职务之便参股村级道路建设项目,从中获取个人经济利益。黄亭市镇党委决定,给予易刚赞撤销道光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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