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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邵检察:高举监督利剑、精准打击“黑恶”势力

来源:邵阳新闻网 作者:孙成学 吕游 2019-05-15 13:24

县级检察院在一个案件的办理中,通过提前介入,追诉19人,这在邵阳并不多见。5月14日,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,新邵县检察院在开展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的过程中,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和对于公安机关的监督有着明显的特点:“精准”。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?

新邵县检察院党组会议决定提前介入“3.2”专案

这还得从新邵县检察院2018年提前介入“3.2”专案说起。当年3月21日,一份关于提前介入“3.2”专案的函摆在了该院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面前。这是湖南省检察院、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子,涉案人数众多,案情十分复杂,任务非常艰巨。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作用,深挖彻查,把它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!”县检察院党组统一了思想,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难啃的“硬骨头”。

3月25日,公诉科业务骨干蒋改和余黎首次来到“3.2”专案组办案现场,了解案件进度、公安侦查方向和证据收集情况。“那时候资料还没有整理成册,证据材料已经有上千份”,蒋改回忆说,“我们主要是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,查阅案卷,跟公安商量侦查的方向。”接下来的45天里,每周过去一次,或者每当案情有重大进展或出现特别情况,蒋改和余黎都会去专案组,及时沟通协调。

新邵县检察院与公安、纪委监委、法院联合审查案件

根据法律规定,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须具备组织特征、经济特征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。在前期审查案卷的时候,新邵县检察院就调查取证向县公安局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,截至2019年3月13日开庭,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,该案先后补充证据上千份、新增卷宗30多册。追诉漏犯19人,追诉漏罪21起。

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,“3.2”专案新增卷宗30多册。

“今年是扫黑除恶难度积累、瓶颈显现的攻坚之年,但我们必须坚持罚当其罪的原则,既不‘拔高’认识,也不‘降格’处理,坚决立足依法从严打击涉黑犯罪,深挖彻查,守住案件质量的生命线!”新邵县检察院检察长焦毕华如是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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