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阳新闻网4月10日讯4月9日下午,邵东县召开取水工程(设施)核查登记部署会。
会上,县水利局就《邵东县取水工程(设施)核查登记方案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明确了核查登记的对象有9类,包括设在河流、水库、湖泊等岸边用于取水并控制进水流量的取水闸和取排结合闸;所有取用水资源的坝(仅具有护岸功能的坝不登记);灌区管理单位从江河、湖泊以及水库取水的渠道(一般为干渠,从该渠道取水用于农业灌溉的渠道不核查登记,但用于其他用途的渠道需核查登记;如果灌区的各个子灌区分别领取了取水许可证,则子灌区的引水渠道需核查登记);用于取水的人工河道;用于取水的虹吸管;取水泵站和取排结合泵站;取水井(普通水井、地热水井、矿泉水井);所有类型的水电站及其他取水工程(设施)。
下阶段,该县将在2019年4月中旬前完成取水工程(设施)核查对象初步排查名录,2019年9月底前完成取水工程(设施)基础信息登记入库,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取水工程(设施)整改提升工作。